家住宣城市农村的陈晓梅与丈夫王海达夫妻感情一直不太好,1995年陈晓梅外出打工,16年没有回家。2011年陈晓梅回到家里,却发现老公已与其他女子同居多年,并生育一女。陈晓梅被老公拒之门外,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控告老公重婚。日前,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审结该起重婚案,一审认定被告人王海达构成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回到家老公成他人夫
陈晓梅今年42岁,她老公王海达45岁,两人1988年结婚,次年生育了一个女儿。1991年,陈晓梅向法院起诉离婚,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1995年,为了女儿,两人又办理了复婚登记,然而两人感情并没有好转,当年陈晓梅就外出打工,直到2011年7月她再次回到家中才发现王海达与一名名叫李莉的女子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并且还生了一个女儿。陈晓梅被丈夫拒之门外,一气之下向警方报案。面对前来调查的民警,丈夫王海达一肚子苦水。他说妻子陈晓梅外出16年没有回家,他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拉扯女儿长大。李莉是他请来照顾女儿的保姆,两人后来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
丈夫行为触犯重婚罪
不仅丈夫王海达感到委屈,李莉也感到冤枉。李莉说自己是1997年经人介绍去王海达家做保姆的,一直与王海达及其女儿住在一起,“在他家住的时候,我曾看见他手上有一张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认为他与他老婆已经离婚了,才与他在一起的。后来,我几次要求与他办结婚手续,可他不同意。后来,2010年,我生下了他的孩子。直到事发,我才知道他与他老婆还没有离婚。 ”李莉说
记者同时了解到,案件审理中,被告人王海达所在地的当地基层组织及部分村民,均向法庭出具相关说明,证明陈晓梅离家十几年,不尽义务,并请求法庭对王海达不予处罚。 “不管什么理由,王海达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重婚罪。”承办法官说。(文中人物均为化名)(俞丽妃、洪莹、马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