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情人节即将来临,各商家开始积极准备,向人们兜售“浪漫”。除鲜花、毛绒玩具等传统礼物外,不少年轻人更喜欢选择比较有新意的礼物。其中,“活体萤火虫”更是受到追捧,但不少人也对此表示质疑,称此“浪漫有点残忍”。(据8月21日《北京晨报》)
作为七夕礼物,“活体萤火虫”引发了各色质疑,一些人认为其有点“残忍”。无疑,这种担忧很有情怀,文明社会的人们,越发关注包括昆虫在内的“动物权益”。但以保护动物之名,来抵制萤火虫礼物,多少显得有些不切实际。可以说,在道德伦理层面,“萤火虫礼物”并无明显原罪。
然而,当太多年轻人,一窝蜂购买“活萤”,标榜所谓的心意与新意,无意间却滑入了“流俗”的极端。强大的商业营销,轻易地主导了热恋男女的判断,于是他们轻信“有这样一种礼物,别具一格而情意绵绵”。事实上很早之前,情侣们早已交出了“定义礼物”的权利——玫瑰、巧克力、毛绒玩具、活体萤火虫,无一不是店家推出、热捧、兜售的“商品”。相恋的人儿,任凭挑礼物如何用心,也不过是在有限的选项内,非此即彼!
深度进化的商业文明,早已超越了“满足需求”的阶段,转而“制造需求”、塑造消费者的“理念”。萤火虫,当然是浪漫的,但一旦它们成为商家兜售的噱头,情侣们当回归自己的判断。试问,漫天萤火,那种星月之下的野趣,是可以轻易“灌装、邮购”的吗?萤火虫诚然浪漫,却需周边的草木、霜露相衬。一旦抽离瑰丽的底色,孤立的萤火虫、孱弱的光亮,不仅美感全无,且本就多了一丝悲情愁绪。
成熟的消费者,必须挣脱商家鼓吹的那种狂妄与自大。推销者说,风景可以移植、浪漫可以购买,而购买者则应明白,移植的风景便不再是从前的风景,“浪漫”诚然可用购物营造,但个性化的心意较之从众式的“新意”,终究来得宝贵。
□然 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