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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伯、姑、舅、姨、侄子女、外甥子女能否列为第三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侄子女争遗产败诉》追踪>>>
“教授死后留下遗产,唯一的亲人是侄子女,但他们无法继承伯父的财产。”本报昨日独家报道《侄子女争遗产败诉》。
有法学专家直指这是我国《继承法》继承人范围过窄导致的,并建议修改《继承法》,现立法部门正在调研如何修改。在成都5名律师近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建议中,也提及相关问题:将叔伯、姑、舅、姨、侄子女、外甥子女列为第三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照顾傻叔叔 却不能完全继承
锦江区陈女士一家,对这一点特别关注。陈女士老公王先生有个40多岁的傻弟弟,常年需要人照顾。王父去世后,80多岁的王母为了留给傻儿子一点财产,将自己一套60多平方米的住房过户到傻儿子名下。如今,房价可观,这套房已升到60多万元。
今年年初,陈女士一家人出租傻弟弟的这套住房时,无意间问了律师一个房屋日后继承问题,这才知道侄儿不能继承叔叔的全部财产,他们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昨日,陈女士告诉记者,80多岁的婆婆多数会在傻小叔子之前去世,而丈夫身体也不好,担心活不过傻弟弟。“如果真有这一天,傻弟弟肯定由我儿子照顾,但又不能完全继承他的财产。”陈女士说,这公平吗?
开始,陈女士一家人想到,先通过公证等方式将房屋过户到婆婆或哥哥等人名下,但傻弟弟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监护人的母亲只能保管他的财产,不能进行处分。而且,就算傻弟弟立个遗嘱也是无效的。
“我去咨询过律师,律师也没有办法,按现行法律规定,无法解决她的困惑。”陈女士说,律师告诉她,法律为了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他的财产监护人是不能随意处分其财产的,除非是有利于他才行。所以将房子无偿赠与他人,监护人做不了这个主,也不能代写这样的遗嘱。
陈女士一家人想尽办法之后,她现在急切地盼望《继承法》能尽快修改,让她的儿子成为名正言顺的法定继承人。
支招 可用遗赠扶养协议
昨晚,四川琴台律师事务所曹毅律师介绍:目前继承时,如果出现母亲与哥哥都先死亡,侄儿对叔叔进行了照顾,可以分得适当遗产。侄儿具体能分多少,由法官根据案件中侄儿照顾时间长短等因素裁量。他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如果能举出证据证明自己确实尽到了正常的照顾,一般可以分80%左右的财产。
曹律师还帮陈女士想了个办法,叔叔可以通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形式,将房子留给侄儿。母亲是监护人,可以代傻儿子立个遗赠扶养协议,这时处分他的财产属于对儿子有利,是有效的。法定监护人都不在了,如果侄儿进行细心照顾,管生老病死,叔叔死后房子归侄儿所有。同时,侄儿以后万一拿了房子不去管叔叔,遗赠扶养协议会失效。
“但很多人不是学法律的,很难想到这样的办法,所以还是希望将侄子女列为法定继承人。”曹律师说。
更多修改建议
1 财产不能给“二奶”
“男子认为老婆对其不好,去世前立遗嘱,将财产都给了二奶。”曹毅律师说,四川曾发生过这样的事件,法院当时认为遗嘱无效,还引起很大争议。
5名上书律师建议,现行《继承法》可以增加规定,对遗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违背社会伦理道德及公序良俗时,应为无效。
2 弱化公证遗嘱效力
“大儿子对父亲不好,为了得到父亲房子等财产,先假装对父亲好,骗得公证遗嘱后又对老人不好。”曹毅律师说,现行《继承法》规定,公证遗嘱效力最高,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老人最后反悔了,又写书面遗嘱,要给二儿子遗产,但因公证遗嘱效力问题,最终还是违背了老人本意。
为此,5名律师建议,修改公证遗嘱效力最高的规定,可以变更、撤销公证遗嘱,以形式上和实质合法的最后遗嘱作为有效遗嘱。
成都商报记者 李海夫
综合新闻晨报 新闻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