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聂炜昌
张博(化名),今年22岁,暂住南岸区,摆水果摊。
7月27号下午,张博到超市买水。来到冰箱旁边,张博喉咙发痒,随地就是一口痰。
这不雅一幕恰好被超市清洁工赵大姐看到,便上前说了几句。
人都有自尊啊,张博气了,便回敬了几句。
“随地吐痰还有理了?!”恰好路过的超市服务员李大姐加入骂战。
骂战升级后,各种难听的话都出来了。李大姐将手中的购物篮砸了过去,张博眼疾手快,一把抢过来扔在地上。
李大姐急了,上前准备抢回购物篮,“嘭”的一声,一只拳头打在她嘴上,掉出一颗牙。
都说君子动口不动手,这下不仅动了口,还动了手。张博见事态有点扩大,赶紧溜了。
几分钟后,张博在自己的水果摊被民警带走。经鉴定,李大姐的伤情为轻伤,张博涉嫌故意伤害罪。
“冤家宜解不宜结。”经过调解,张博赔偿李大姐1000元,为自己随地吐痰、打掉人一颗牙付出了代价。
案件移送到南岸检察院后,检察官认为,张博是初犯,在事发后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南岸区检察院对张博作出“无逮捕必要,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