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米方杰 实习生 卢芳伟
东方今报平顶山讯 日前,平顶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试行办法出台,根据该新政,居民在门诊看病将也能报销。之前,个人账户上每年门诊费为20元,只有住院医疗费才能报销,今后平顶山市将从医保基金中划出40元实行门诊统筹,这意味着门诊花费也可报销了,每年每人最多能报销300元。
据介绍,目前平顶山市及各县(市、区)城镇居民有61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保门诊统筹,按每人每年40元标准列入预算,每年一次性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划入,城镇居民医保个人账户从明年起不再按人头计入,原结余的个人账户资金归个人所有,可以继续使用。
参保居民年度内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50%报销,不设起付线,年度内累计报销额度为每人300元。
参保居民今后可到所在社区卫生服务站或乡镇卫生院就近参保缴费,也可到自己选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或乡镇卫生院参保缴费,缴费时间为每年的9月到12月。门诊统筹后实行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参保居民即可小病不出社区或乡镇,就诊时持医保卡到自己参保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或乡镇卫生院直接刷卡。一键分享到【网络编辑:郑国锋】【打印】【顶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