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
企业需配劳动关系协调员
今年起我市将推广建设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推行持证上岗制度。我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会议昨举行。会上透露,雇主和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协调员,起着重要的缓冲作用。大到劳动标准实施与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小到员工申诉和劳动争议等,都属于他们的“业务”范畴。
原则上,街道、园区、社区按每万人配备1至2名,大中型企业等用人单位按每千人配备1至2名,职工人数在千人以下的用人单位配备1至2名。争取通过三年努力,实现全市镇、街道、社区、园区、大中型企业具有国家职业鉴定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全覆盖。
重庆晨报记者 雍黎 实习生 卢秋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