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中午,平顶山叶县一对小姐弟手拉手救落水小伙伴,最终3人一起溺亡。就在7月27日下午,平顶山市郏县12岁女孩郭伊菲,为救6岁落水女童,两人都没有能够再上岸。
未成年人救人牺牲的背后,透露出见义勇为教育的缺失。记者随机调查发现,家长没想过教孩子的占多数,即使有家长想到,也不知道该怎么教。而学校,一直没有这方面的针对性教育。面对每一个逝去的小英雄,我们实在不应该只有敬意和惋惜。
姐弟俩
手拉手救落水伙伴丧生
□东方今报见习记者 米方杰 特约记者 王健 实习生 孙秀雅/文图
姐姐徐辛金小学毕业合影(前排右二)
●◎姐弟俩为救小伙伴溺亡
徐辛金和徐松林是为救落水小伙伴而溺亡的姐弟俩。姐姐14岁,上五年级;弟弟12岁,上三年级,两人是方城县拐河镇徐沟村人。
7月31日一大早,姐弟俩和村里另外3名孩子一起,到叶县桐沟水库边的山上采蘑菇。由于当天天气比较热,上午11点多,一个叫徐青坡的孩子(今年14岁)来到水库边,想洗把脸。不料刚站到水边,就滑进了两米多深的水里。
据一同结伴上山采蘑菇的另一名小孩徐艳鹤(今年10岁)介绍,徐辛金和徐松林离水边近,两人赶紧跑过去,手拉手想把徐青坡救上来,“当时徐松林都已经拉到徐青坡了,但是徐青坡一直在水里面扑腾,最后把徐松林和徐辛金也都拉了进去,我们就看到他们3个的头一直一上一下,手在水里乱拨”。
听到他们呼喊救命,在附近干活的一群农民跑了过来,徐艳鹤和另一名小伙伴又跑了近3里路,回村里喊大人前来救援,等喊了人回到事发水库的时候,3个落水的孩子已经被捞起,但全部溺亡。
●◎暑假里采蘑菇补贴家用
8月19日上午,几经周折,东方今报平漯新闻周刊记者才来到了位于平顶山叶县与南阳方城交界处的方城县拐河镇徐沟村,叶县桐沟水库就位于离村子不远的山上。
在徐辛金和徐松林家,记者看到姐弟俩暑假期间在山上采的蘑菇还晒在院子里,没来得及卖掉。徐辛金的父亲徐云河说,因为家里条件不好,暑假期间,姐弟俩便和村里的几个小伙伴每天结伴上山采野蘑菇,“平常都不让他们去,但每次我和孩子他妈只要不在家,他们就出去了,每次回来都会采一箩筐的蘑菇。”徐运河说,家里的收入就靠几亩地维持,生活上虽然不富裕但也过得去,“孩子懂事,想替我们分担一点儿”。
“辛金今年14岁,再开学就要上六年级了,学习成绩一直也都不错,每次考试都能考前几名。松林今年9岁,正上三年级,很懂事,俩孩子知道家里经济条件不好,有时候给他们零花钱他们都不要。”徐辛金的大伯徐保东说,徐辛金正在拐河镇中心小学上学,由于离家远,每天中午都是在学校凑合着吃饭,“但她从来都是没嫌过累,都是早上很早就起来去上学了,回来之后还主动帮着她妈做饭、洗衣啥的。”
●◎救人是怕回家被爸妈打
8月19日上午,东方今报平漯新闻周刊记者和事发当天在现场的徐艳鹤以及另一名小女孩儿一起,再次来到了出事的桐沟水库。
徐艳鹤告诉记者,当时徐青坡失脚滑到水里后,徐松林对姐姐徐辛金说:“姐,咱给青坡救上来吧!要不回家咱妈还打咱呢。”于是,他们姐弟俩便手拉手去拽掉在水里的徐青坡,徐青坡一直在水里一上一下的,两只手乱拨,徐松林伸着手往前,徐辛金拉着徐松林的手在后面,徐松林后来拉到徐青坡了,但徐青坡在水里一扑腾,把徐松林和徐辛金也都拉到水里面了。徐艳鹤说,看到徐辛金和徐松林也落水了,她和另一名9岁的女孩把上衣脱了本来也准备下去的,后来他们看到水库对面有一群人也往这边跑,才没有跳下去,而是大声喊救命,“看到那些人快到了,我们就赶紧往村里跑,去喊大人”。
随后,记者来到了水库对面,发现一群在附近干活的人正在休息。问及7月31日发生的事情,不少人都表示自己看到了。一位中年人称,自己当天正在这里干活,突然听到对面有人喊救命,顺着声音看过去,发现水库对岸有几个小孩正在水里面扑腾,就赶紧喊了一些人跑了过去,“水库里的水比较深,我们20多个人手拉手才把他们救了上来,但是救上来时,都已经不行了”。
据介绍,最早被救上来的是徐辛金,人们还现场为她做了人工呼吸,但最终也没能挽救他们几个人的生命。随后,当地公安及120急救人员等也都赶到了事故现场,只是已晚了。
●◎当地正为姐弟俩申请见义勇为
8月19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到了拐河镇中心小学副校长何金宇。何金宇告诉记者,了解到徐辛金的遭遇后,学校几位老师都很痛心,“徐辛金在学校里一直学习都比较好,跟同学关系也都很融洽,是个不错的苗子。我们正向相关部门为其申请见义勇为,号召全镇学生向其学习”。
随后,记者又赶到了平顶山市叶县公安局。该局宣传科一名工作人员称,他们已经收到了为徐辛金和徐松林申请见义勇为的材料,也派人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走访调查,目前已经形成文字材料,正准备向平顶山市公安局报送,“经市公安局认定后,就能确认他们的行为为见义勇为”。
但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长期以来并不提倡未成年人见义勇为,“见义勇为的前提必须是先保护好自己,未成年人能力有限,所以我们并不提倡。”该工作人员同时告诉记者,随后他们会向教育等相关部门建议,在进行安全教育时,尽可能要求中小学生们注重校外安全,见义勇为要量力而行。
7月27日下午,平顶山市郏县薛店镇韩店村村北的水渠旁,6岁女童刘艺涵在玩耍时不慎落水,12岁女孩郭伊菲不顾一切跳入水中救人,但二人却再也没有能够上岸。
郭伊菲的精神无疑是可敬的。但其救人之举的背后,却牵扯出了一个尴尬的话题:当每一起类似的悲剧发生后,人们将褒奖之词毫不吝啬地用到这些孩子身上时,却少有人给出理性的思考——未成年人到底该如何见义勇为?用其中一条鲜活的生命去换取另一条鲜活的生命,我们是该为活着的人庆幸,还是该为逝去的孩子叹息?
12岁女童
勇救落水同伴不幸溺亡
□东方今报记者 王俊生 见习记者 巫晓 实习生 冯巧芳/文图
12岁女孩郭伊菲救人牺牲的水渠现场
●◎12岁女孩为救落水同伴溺亡
7月27日吃过中午饭,12岁的郭伊菲和同村的两个小伙伴一起去村北的大渠旁捉蝌蚪。当她们玩得正开心时,一个名叫刘艺涵的6岁女孩掉进了约深两米的水渠里,看到同伴挣扎着哭喊,郭伊菲立刻跳进渠救人。此时在一起玩耍的另一名小伙伴看到后,立刻跑到村中喊大人来营救。但等到大人们到场时,两个孩子已双双溺亡。
8月18日中午,东方今报记者来到了韩店村,见到了郭伊菲的父亲郭国友。郭国友说,郭伊菲在5年前就去郑州上学了,“她是一个很懂事的孩子,今年放暑假回家看她奶奶,刚回到家没两天就出了这样的事,不过孩子有勇气做这件事,确实令我这个做父亲的都感到很震撼”。
郭国友一直在郑州做生意,说是做生意,其实就是在菜市场帮别人装菜、卸菜,女儿在郑州上学5年,这一直是郭国友认为做得最正确的事情。“孩子非常讨人喜欢,她特别喜欢帮助人。”郭国友说,自己和妻子在外面干活,女儿基本上包了家中的卫生,“每次回到家,她都会把家中打扫得干干净净的,有时候还会做好饭等着我们”。
●◎被忽略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精神固然可嘉,但在多年以前,救火小英雄赖宁牺牲后,当时的国家教委就明确提出:严禁组织未成年人参与救灾,同时也不提倡未成年人救人。
同时,在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明确要求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做到教育与保护相结合,加强对学生进行社会生活的指导。因此,学校首先要注重教育学生见义“智”为、见义“巧”为,教他们掌握一些应对危险情况的方法,如碰到小孩掉进水里,自己不会游泳的情况下,不能盲目下水救人,而应大声呼叫,请周围的人帮忙。
然而,东方今报记者在对多名家长进行采访时发现,几乎百分之百的家长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这一条不清楚,或者只是“大概知道”。而对于家长在生活中会不会教育孩子如何见义勇为,家长们大多表示没有教过,也不知道该怎么教。
一些中小学教师在接受采访时也表达了困惑:孩子还小,他们接受的都是相对简单的是与非的问题。比如,遇到有人落水之类的突发事件时该不该救?如果说不救或通知其他人,其实相当于告诉孩子不该见义勇为;如果告诉孩子该救,那就有可能会发生意外。毕竟,类似的事件发生时,未成年人参与都是带有一定偶然性的。
老师们普遍认为,近年来,因为救人而造成未成年人牺牲的例子已经太多,的确需要在正确的见义勇为教育上给予重视了,“甚至专门开设这样的课程也不为过”。
●◎见义勇为教育缺失亟待补救
其实,近些年关于未成年人该不该见义勇为的讨论一直争执不休。同样,未成年人因为没有认清自己的能力在见义勇为过程中不幸遇难的事情也不在少数。
今年7月25日,16岁陕西籍少年段传进为救落水同伴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今年6月9日,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高家村附近的松花江江边,一名女中学生在岸边洗手时不慎滑入江中,5名同学手拉手营救,4名学生遇难。
去年10月15日中午,海南省万宁市14位中小学生相约海边游玩,两名学生不慎溺水,13岁少年林朝传不顾同伴阻拦跳入海中救人不幸遇难。
……
一个个带血的事例摆在面前,作为教育机构的学校有没有进行针对性的普及?
8月18日下午,东方今报记者在平顶山街头随机采访了4名小学生,问学校有没有专门对如何见义勇为做过指导时,全部的学生都回答说“没有”,其中一名刘姓的小朋友则称:“学校只是倡导做好事,其他的没说。”
●◎业内人士呼吁见义“巧”为
如何看待未成年人的见义勇为?如何正确地引导未成年人见义勇为?专家指出,小孩子对社会还不太了解,易受社会舆论的影响,如果舆论倡导他们去做一些力所不及的事情的话,这样反而是一种误导。但尽管如此,如果有孩子因见义勇为献出生命时,社会就应当正面宣传、给予褒奖。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一种崇高的精神境界,如果今天我们教育孩子对见义勇为采取漠视的态度,明天又会有谁能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呢?”采访中,平顶山市一所中学的李老师表示,在对见义勇为行为给予认可的同时,更应该着重加强对正确实施见义勇为的教育,告诉孩子们“超出自己能力范围内的见义勇为是不提倡的,要见义勇为,但是更要见义‘巧’为”。
对此,平顶山学院一位负责人还建议,对于成长中的孩子,教育工作者更应该教会他们如何明辨是非、正确解决问题,如何用智慧去应对不可预测的事态发展,“从盲目勇为到善于勇为,应该是教育工作者今后需要给予更多关注和投入更多精力的方向。”
评论
沉重的见义勇为
一个未成年的孩子见义勇为献出生命,我们是应该为获救者庆幸,还是应该为逝去的孩子悲痛?看似简单的一道选择题,考验的是我们的良知和社会道德底线。
见义勇为这四个光彩熠熠的字眼,长期以来都让无数人崇敬。毕竟,这是一种传统美德,是一种向上的、积极的乃至带有英雄主义色彩的行为。于是乎,每当发生了类似的事件,尤其是见义勇为者不幸牺牲,各种溢美之词就会迅速充斥着见义勇为者的周围,他的父母、老师、朋友乃至儿时说过几句话的小伙伴的一个不知真假的“当年的故事”都会被极力渲染,似乎他或她就是为了见义勇为而生的。
高调的宣扬无可厚非,因为这是在向大众传递一种精神,倡导一种高尚。可细心的人却发现,如果那些因见义勇为而牺牲的人是未成年人时,媒体的报道与宣扬仍旧一如既往,言下之意依旧是:他的行为很勇敢,值得他人学习效仿,应该成为楷模。
作为未成年人,面对危险,敢于挺身,的确可以称为“楷模”。但社会及媒体不经过滤、不考虑受众年龄层区别,简而化之地宣传,其实存在着一种严重误导。
未成年人的思维是简单的,他们对是与非的判断也极容易受外界干扰。一次、两次……从电视、报纸、杂志上读到了自己同龄人见义勇为而备受赞誉的故事,他的心目中就会留有印记。换句话说,他们下意识地觉得,自己遇到类似的突发事件时,也应该这么做。长此以往,他们只是记住了“该做”,却从不知“该怎么做”;他们只知道崇拜英雄,却不知道做一名英雄需要付出的代价。
强调做英雄的代价,并不意味着是告诫世人“遇到危险就躲开”。而多年来,就是因为这么一种人人都知道,但人人都讳言的现象持续,才导致了一个个未成年人面对危险时,毫无防范或自救能力的情况下就奋勇向前,最终要么是和遇险者同时牺牲,要么是救了别人却牺牲了自己的悲剧屡屡发生。
见义勇为的精神需要倡导和弘扬,但更应该科学地倡导和弘扬,尤其是对未成年人来说。借用身边的事例,恰到好处地告诉孩子们,自己遇到危险时该咋做,看到别人遇险时该咋做,肯定比简单地来一句“见义勇为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某某救人牺牲了,他是个见义勇为好少年,大家都该向他学习”这些话更人性化。周刊评论员一键分享到【网络编辑:】【打印】【顶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