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驻穗记者 姚嘉莉 通讯员 符信)21日,省长朱小丹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多个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即:《广东省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稿)》、《广东省创建幸福村居行动计划(稿)》、《广东省推动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规划纲要(稿)》和《广东省推动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行动计划(稿)》、《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细则》等。
为确保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一次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省委决定制定八项行动计划。其中,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改善创新环境、促进粤东西北地级市城区加快发展、推动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培育幸福导向型产业体系、创建幸福村居等六项行动计划由省政府负责制定。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东省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稿)》、《广东省创建幸福村居行动计划(稿)》、《广东省推动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规划纲要(稿)》和《广东省推动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行动计划(稿)》。会议强调,要着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着力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着力促进办事准则与国际通行规则对接。要加强粤港澳在金融服务、商贸服务业、专业服务、社会公共服务、科技文化服务等方面的合作。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细则》。会议指出,出台这一实施细则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激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工作,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尽快将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切实促进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