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 袁兆辉 通讯员 朱平)8月6日,记者从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朔州市出台相关政策大幅提高2012年度城镇职工医保待遇。
该政策主要包括:一是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封顶线由每人每年5万元上调至每人每年6万元。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最高限额由15万元上调至30万元;二是扩大了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将因病致残参保人员的九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三是降低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自付比例。参保人员住院或门诊大额疾病医疗费用里特检特治和乙类药品的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由原来的10%降低为5%;四是参加大病统筹的参保人员年度内累计发生的超过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封顶线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和门诊大额医疗费用,先由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支付,报销比例统一上调为90%;五是患重特大疾病参保人员在年度内报销的医疗费超过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最高限额后,其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每年年底前可由重特大疾病保障资金按80%报销,最高不超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