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8月21日讯(记者 乔显佳 任志方 实习生 张东红)28日,济南市民就能赴台个人游了。21日,台旅会北京办事处在济南举行座谈会介绍个人游的开通情况。
省旅游局副局长周嘉禄说,如今的鲁台互为重要的入境客源市场。一方面,2009年山东接待台湾游客28.8万人次,2010年39.9万人次,2011年升至49万人次。今年1-7月,山东已经接待台客29.8万人次,全年突破56万人次问题不大。另一方面,自2008年开通大陆居民赴台团队旅游后,2009年山东居民赴台游1.8万人次,2010年5.5万人次,2011年6.5万人次,今年1-7月份已经累计发团2300个,共5.3万人次。随着8月28日济南居民赴台个人游开通,山东居民赴台游市场规模将继续壮大。
台旅会北京办事处主任杨瑞宗认为,个人游时代的到来,是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体现。他提醒已报名的游客,做好临行前的准备,提前预订好在台期间的住宿点,并了解交通方式。
根据规定,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需提供财力证明,即需满足以下3项条件中的1项:银行存款5万元以上,可提供金卡(或白金卡)、无限卡的彩色扫描电子文件,或个人年收入12.5万元以上。杨瑞宗介绍,一人提供上述财力证明,直系亲属及配偶可同游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