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听时间:21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3:30
在线律师:马勇(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女士:我朋友借我身份证向银行借款,现我朋友做生意亏本,还不上银行贷款,银行要求我偿还,请问我有义务偿还吗
马律师:你有义务偿还。身份证是每个公民法定的身份证明,你朋友借用你的身份证向银行借款是合法的合同行为,合同的当事人是你和银行,虽然你的朋友实际向银行借款,但你的朋友不是借款合同的当事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银行有权要求你偿还借款。在此提醒读者不要随便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以免惹上官司,损害自己的利益。
王先生:我是从事软件开发的技术人员,我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保密协议,其中有一条是关于竞业限制的,如我违反本协议,应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上个月我合同到期申请离职,公司发给我竞业限制补偿金,我没有要。现在,公司要求我承担违约金责任,并继续履行竞业限制,请问这合理吗
马律师:要求按约履行这是可以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双方订立的竞业限制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你违反了双方的竞业限制协议,公司有权要求你按照协议支付违约金。
张先生:我受雇于一个没有资质的私人包工头,为村里的房主修建房屋,工作的过程中,不慎从墙上掉下来,摔断肋骨,请问我该向谁要求赔偿
马律师:本案中,你受雇于私人包工头从事建筑行业,该包工头应对你的劳动安全负有保障责任,现你不慎摔伤,造成的损失,该包工头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房主作为工程发包人,知道该包工头没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仍将工程发包,应当与该包工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张先生可以要求房主和包工头承担连带责任。
8月23日上午9:30-11: 30 下午1: 30-3: 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025)96096-1-1的是江苏金宪律师事务所的李允治律师。
来源:扬子晚报编辑:朱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