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国安
媒体关注的“33名教师反映:局长妻子吃空饷为啥我们被解聘”一事有了结果,日前,陕西省延长县委外宣办称,经过调查,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8月20月《华商报》)。
局长夫人吃空饷究竟怎样处理的?外宣办称,经过调查,2009年7月至2011年8月,延长县教育局局长王军民的妻子刘玉莲借调县职业中学工作期间,未正常上班,在县二中领取30个月工资,共计85192.34元。刘玉莲在调查组调查期间,主动放弃县二中应聘的岗位,主动退还未正常上班期间领取的工资福利85192.34元。延长县有关部门参照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刘玉莲同志行政警告处分。
近来关于吃空饷的新闻比较多,有的吃空饷时间长,最多吃了20年;有的吃空饷规模大,一个局有200人之多;有的吃空饷“形式新”,一到二线就理所当然地吃空饷了。不管什么人,不管吃了多少年的空饷,如果被查出来,最坏的后果就是退钱。“一退了之”几乎就是中国惩治吃空饷的“铁律”。
不过,延长县对于吃空饷30个月的局长夫人还是进行了一点处分的,这就是行政警告。为什么要给予这个处分?一个是基于事实:局长夫人主动退出了吃进去的空饷。“主动”二字,其实天晓得。延长县委、县政府成立调查组,对教师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在这样的形势下吃空饷必然会被查清,也必然会要求退出,好像不能说明态度好。甚至不排斥调查组已经提出退款的要求,对外还说“主动”,反正老百姓也无从查考。第二个就是法纪依据。“参照有关规定”这一句比较含混,究竟是哪部法规的哪一条规定,吃空饷8万多元可以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对于吃空饷且数额巨大者不能一退了之,还应该追究其他责任,具体到刘玉莲吃空饷也是这样。一是,吃空饷30个月8万多元,应该视为贪污公款,而30个月不上班,应该视为自动离职。不是把钱退出来就万事大吉;二是,还要追究发空饷者的责任。是教育局管理混乱,还是有关学校管理混乱?是受到局长的指示或暗示,还是有关人员主动拿公家的钱向局长讨好?三是,作为教育局长王军民,对老婆吃空饷真的不知道,真的没有责任?首先是没有管好配偶;其次,老婆请假30个月看孩子,教育局有这个制度吗?还是自以为是局长,老婆本来就可以吃空饷?
如果吃空饷永远是以“一退了之”作为最后的惩罚,吃空饷者一定会“前赴后继”。就好比小偷的最大风险就是被捉住后把所偷财物归还失主一样,如此“零风险”无异于鼓励偷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