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赵志锋 甘肃省定西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了《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询问和质询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提质询案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过半数对质询案的答复不满意时,经主任会议决定,受质询机关应进一步研究解决质询案提出的问题,并重新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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