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讯(记者 许士磊)近期,因光明新区发展和城市建设的用地需求,公明长圳社区长圳菜场将被收回,而负责其经营管理的深圳市寰通农产品有限公司与菜农就菜地补偿款一事尚未达成一致,菜农对此颇有意见,昨日凌晨1时许,上百名菜家聚到一起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协调解决此事。
对此,光明新区土地整备中心表示,长圳菜地属国家所有,现已被列入《深圳市2012年土地整备计划》范围,双方会就补偿款一事加快谈判进度,将努力协调。
昨日上午,记者前往长圳菜场。菜农向记者介绍,该场大约有120多位菜农,在此以种菜为生已有十多年。该菜地由寰通公司经营管理。早在1994年,寰通公司就与吴先生签订《蔬菜土地租种合同》,由吴先生召集菜农来长圳菜场开荒种地,另行逐年与菜农签订土地租种合同,菜农租用寰通公司出资建设的房屋并每月缴纳租金。2004年吴先生与寰通公司合同到期,并不再续租,同年12月份,寰通公司与深圳市华农田给排水喷灌有限公司的曾先生签订合同,另行与菜农签订租地合同。
“我们在这里生活得好好的,突然却被告知土地被收回了。”现场一位姓覃的菜农称,今年2月27日,寰通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菜农,“长圳菜地被列入2012年土地整备范围。自2012年2月28日起,光明新区土地整备中心将对长圳菜场蔬菜基地进行收地的前期准备工作,并要求菜农配合做好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及附着物的调查、测绘、评估等前期工作。”覃姓菜农表示,既然长圳菜场被收回,那么他们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款,而就菜地补偿款一事,菜农们一直未与寰通公司达成一致。因此,菜农对此颇有意见,他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出面帮助协调解决此事。
对此,光明新区土地整备中心张先生向记者介绍,从1992年起,市蔬菜基地建设办公室代表市政府征收原公明长圳村土地(即长圳菜场),征收后即属于国家所有,并委托深圳市寰通农产品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张先生称,长圳菜场用地列入《深圳市2012年土地整备计划》范围,收回长圳菜场用地是符合规定的。该中心于2012年2月底对长圳菜场启动补偿工作。
张先生表示,寰通公司作为土地的经营管理单位,其所属的建筑物、附着物及青苗均可得到补偿。寰通公司与土地承租人及各位菜农,对于该块土地存在合同使用关系并涉及补偿的,由寰通公司与菜农协商,即被收回的土地上存在属于菜农的建筑物、附着物及青苗,寰通公司应将相应补偿款支付给菜农。“现在我们正在就补偿款一事对双方进行协调。”张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