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北京8月21日电 20日,微博用户“宁波大小事”发表博文称,浙江宁波余姚市财政局在鲍翅馆一餐消费高达54695元,引发了广大网民关注。
微博图片显示,该票据种类为转账支票,付款一方为宁波余姚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支付,小写金额为54695元整,用途为:051001市财政局餐费。
记者拨通余姚市财政局电话核实,对方称:网上曝光照片是转账支付凭证,确为余姚市财政局消费,但此消费是两个月的消费结款。在此人看来,“六月份有不少兄弟单位来访,两个月花5万多接待费并不算高。”
余姚市财政地税局同时也发出微博称,“我局获悉这一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经核查,网络所称的一次性消费5万多元的信息不符合事实,该金额系5月份以来特别是杨梅节期间接待15批次来客的累计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