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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年7月18日版次:A17《佛山新闻》
题目:《呢班楼霸够高调:着住制服打广告 勾结保安一齐捞》
本报讯 (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韩文华、禅捕)昨日,禅城区检察院向媒体公布,一个盘踞在禅城季华路某楼盘的“楼霸”团伙3名主要成员分别涉嫌“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及“非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行贿保安主管为垄断搬运
据悉,涉嫌“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犯罪嫌疑人毕某和臧某分别是全功搬运队的老板和财务人员,两人是亲戚关系。而另一名被以“非工作人员受贿罪”批捕的犯罪嫌疑人晁某则是某楼盘保安部的副经理主管。
经初步查明,2009年5月至2012年7月期间,毕某、臧某为垄断某楼盘的搬运业务,多次以现金形式贿赂犯罪嫌疑人晁某,指使晁某利用其保安副经理主管的职务之便,为毕某创建的全功搬运队垄断搬运业务提供便利。后晁某多次示意吴某、符某等6名保安员采取各种手段对小区业主和其他装修队请来的搬运工人进行阻挠和发难,导致诸多业主最终被迫高价聘请全功搬运队为其服务。为感谢晁某的照顾,犯罪嫌疑人毕某、臧某共向晁某贿赂现金人民币12700元。
批捕:行贿受贿三人被批捕
禅城区检察院认为,毕某、臧某为牟取不正当利益,给予某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涉嫌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晁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检察院依法对三人作出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