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出台新规整治“吃空饷”和“干部走读”问题———
□南岛晚报记者孙学新
一经发现要立即停止支付“吃空饷”人员的工资及相关福利;如发现有两次及以上“干部走读”现象,对该镇通报批评,并对镇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这些,都是8月份出台的《琼海市“吃空饷”和“干部走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的新规。据悉,“吃空饷”专项整治工作的范围主要是琼海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简称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走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范围主要是各镇。
“干部走读”专项整治重点对象有4种
“干部走读”专项整治的重点对象包含4种:1、居住地和工作岗位不在一起,周一不能按时到岗,周五提前返城;甚至天天“早出晚归”上下班,不安心基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2、以进城办事为名,延长滞留时间而脱离工作岗位,无法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3、不遵守值班制度,节假日不见身影、找不着人的;4、热衷于往外跑,精力不集中,心思不在基层工作岗位的。
公务车辆夜间要停放镇府大院
对发现“干部走读”存在的问题,一要落实责任,屡教不改的人员,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属领导班子成员的,建议市委调整岗位,属一般干部的,建议上级部门交流;二要建立健全干部考勤管理制度,提倡执行上下班按照规定时间签到或打卡制度,杜绝一人代替多人签到的现象;三要实行镇干部驻村工作制度,驻村的覆盖率要达到100%,驻村周期一般为三年,每周驻村工作时间不少于3天,入户访问率要达到100%;四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值班制度,镇干部要“五天四夜”住宿在本镇;五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实行请假人书面申请,领导签字批准,1个月内晚上请假不能超过4次;六是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公务用车的登记和使用情况每月在政务公开栏公布,除执行公务外,公务车辆晚上要停放在镇府大院,严禁公车私用。
“一实地、两点名、一通报”严管“干部走读”
“干部走读”问题专项整治的监督检查工作,从9月份开始通过“一实地、两点名、一通报”方式,扎实推进干部管理形成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一是定期实地检查;二是电话点名抽查,每月对各镇电话点名抽查不少于1次;三是网上视频点名抽查,每月随机对各镇网上视频点名抽查不少于1次;四是定期通报,每月第二周将上月的检查、抽查情况进行通报。如发现有一次“干部走读”现象,对该镇进行通报批评,如发现有两次及以上“干部走读”现象,对该镇进行通报批评后,对镇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10种“吃空饷”专项整治重点对象
以下10种情况为“吃空饷”专项整治重点对象:
1、停薪留职、离职,或者非组织选派离岗学习,长期在编不在岗,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2、人事关系已经调出未及时办理减编手续,或者人已经调出却较长时间不转移行政关系,继续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人员;3、辞职、辞退,或者自动离岗,但未办理减编和人事手续,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人员;4、已故或者失踪多年,仍由家属或利害关系人继续领取工资、离退休费及养老金的人员;5、到龄未按时办理离退休手续,或者未按相关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仍按在编在职领取工资的人员;6、受行政处分开除、降级、撤职,或者被判处劳动教养、缓刑、收监执行等司法处理后,未按规定办理降低或停发工资等相关手续,仍按原待遇领取工资的人员;7、用少量工资聘用其他人顶岗,而自己兼职从事其他工作,获取双份工资的人员;8、编造虚假人员编制和实有人员信息,冒领工资津贴和补贴的人员;9、已不符合条件,但仍继续领取遗属困难补贴的人员;10、以其他形式违规领取财政工资的人员及单位。
“吃空饷”要停发工资并核减编制
对发现存在“吃空饷”的问题,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敢于坚持原则,不遮不掩,及时进行清理。一要停止支付“吃空饷”人员的工资及相关福利;二要将财政已下拨的“吃空饷”人员的费用上缴财政;三要按照相关规定对“吃空饷”人员核减编制。“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的监督检查工作,从10月份开始重点检查自查自纠阶段零报告和有群众举报的单位,对存在问题突出、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责成补课,补课再无成效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