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沈春梅通讯员维佳朋飞
东方今报郑州讯让路,本是生活中最小的一件事,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好。而司机张某,也因为别人没让路采取过激行为,付出了3个月的自由和1.3万元的赔偿的代价。昨天,郑州市惠济区法院审结该案。
4月13日下午2点多,张某开车回家,行到老鸦陈村一条窄路上时,遇到车前行路的李女士,因80多岁的姥爷骑三轮车带着儿子在前面,李女士走得很慢。
张某连按三次喇叭,李女士担心喇叭声吓到80多岁的姥爷,就没让路,还说了张某几句。车上张某的姐姐和李女士吵起来。张某下车帮腔,李女士站在车前不让步,张某抬手扇了李女士一巴掌。李女士随即报警。
事后,李女士被诊断为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构成轻伤,花去医疗费1.5万元。5月12日,张某投案自首。
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和李女士达成协议,张某一次性赔偿李女士1.3万元,已履行。昨天,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某拘役3个月。一键分享到【网络编辑:郑国锋】【打印】【顶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