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篇《河南项城42名未成年人获准购经适房》网帖引起众多读者关注,批评项城市政府为贫困人员购买经适房“设障”,使国家惠民的经适房充满了“商业味”。针对网友的质疑和关注,昨日项城市住建局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则称:他们实在拿不出来,我们也没办法,全国不都这样?
□东方今报记者 田林/文图
正在建设的项城市经适房小区惠民小区
项城抬高经适房门槛? 昨日,一篇名为《河南项城42名未成年人获准购经适房》的帖子被国内近百家网站转载,引起众多网名关注。帖子称:“今年6月18日,河南省周口项城市住建局公布了项城市经济适用房(惠民小区)申购人员名单。
据调查,在这份1256名(户)名单中,有相当一部分申购人都是在财政局、国土局、城建局等政府机构任职的人,其中该名单中公布的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有42人。”在帖子中,发帖人还质疑当地房管部门违法收取申请购买经适房住户每户10万元“预付款”,房子还没盖成已收取800多户共8000多万元的预付款。对于这一现象,有网友质疑说:“项城市的这一做法,明显是为贫困者设障,使得本该为贫困人员购买的经适房,成了一些有钱户的专利。”
当地回应 :“全国都这样”
针对这一帖子,昨日,项城市住建局做出回应,在回应文件中称:“项城市经适房申报程序公开透明,规范合法,经审批后的经适房申报人手续齐备,符合规定,无未成年人获准申购经适房。”
据了解,国家相关规定明确购买经适房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即男子达到22岁,女子达到20岁。昨日上午,记者查看了项城市人民政府大众网公示的人员名单,的确发现其中公布的部分人员虽已成年,但并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对于这一情况,项城市住建局房管处主任李好峰称,政府网上公示的是1256户,经过最终核实,只有896户符合购买条件,那些不来核实的已经被排除在外。
但是,当记者要求查看最终确定的896户名单时,李主任说找人去拿。但直到记者发稿时,仍未见到最终人员名单。
而当天,在谈及提前收预付款的问题时,李好峰称,现在确实已经收了800多户。还有一些人拿不出钱,也放弃购买了,“他们实在拿不出来,我们也没办法。全国不都这样?经适房政府不投资,企业化运作,肯定得收钱。”
但事实上,对于经适房的预交款现象,本报2011年10月14日已做过类似报道《郑州经适房开发商乱收预付款 未签合同先付15万》。在报道中,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按照相关规定,除了签订正式合同交付房款外,经济适用房项目不能提前向购房人收取预付款,这种行为属于违规行为。
经适房被“配”给拆迁户?
在采访中,项城市某单位一名干部称,惠民小区的经适房,不但住有申请购买人员,还有拆迁安置人员,中心广场拆迁的住户,除了其他补偿外,每户都有一套经适房,均在该小区内,“目前,这些被安置的人员都交纳了10万元预付款。”
而在惠民小区的李洼村采访时,该村一名村民也称,这个小区先前占用的是他们的地,被占的住户除了得到安置房外,也都购买了一套经适房,“都是在这个小区,有20套左右,都交纳了10万元预付款。”
针对以上两人的反映,记者见到部分被拆迁人员,他们也证实了这一说法。
项城住建局称“不可能”
那么,这些拆迁安置人员是否在已交纳的896户人员之中呢?李好峰说:“完全不可能。经适房是经适房,安置房是安置房。那些广场拆迁住户的安置房在经适房北边、隔壁呢。”当记者再次问这一问题时,李好峰又改口说:“广场拆迁的人可能是在广场附近就近安置,不在这个小区。”
据了解,这篇名为《河南项城42名未成年人获准购经适房》的帖子已引起河南省住建厅的关注,昨日上午,省住建厅指派周口市住建局工作人员组成调查组调查此事,目前调查人员正在项城调查此事。一键分享到【网络编辑:郑国锋】【打印】【顶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