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自印“发票” 忽悠车主可报销
停车场自制的“发票”
8月20日上午,市民赵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称他在昆区鸿德电脑城停车,管理员收了他3元停车费,索要发票时竟给了一张自制的3元“发票”,“还骗我这就是正式发票,单位可以报销。”赵先生说。
记者了解到,今年,我市许多商场、公园附近的停车费都由原来的2元涨到了3元,逢年过节更是水涨船高。为此,市民曾多次向本报反映。“当车主向管理员索要发票时,管理员往往拿不出3元停车费的发票,只好给两张2元发票,而管理员还常说他们吃亏了,有时只给一张盖了红章的白纸,现在居然印了这种假发票!”赵先生说。记者看到,赵先生收到的发票是一张白纸,上面印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交通停车专用票停车费3元”的字样,纸上还有编号和“公章”,“公章”上是“停车场收费管理专用章”的字样。
昨日下午,记者将车停在鸿德电脑城前,一位年龄较大的管理员跑过来,要收3元停车费,当记者索要发票时,管理员拿出一沓3元的“停车收据”,撕了一张递过来,当记者说这种收据无法报销时,对方说:“这也是正规发票,单位能报销,上面不是有章吗?”记者坚持要正规发票,管理员才很不情愿地拿出一张2元和一张1元的正规税务发票,同时坚持要回了此前交给记者的3元收据。记者看到,正规的税务发票上盖着“包头市隆翔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
记者发现,大多数来此停车的车主并没有向管理员索要发票,一部分索要发票的,管理员也拿那种3元的自制收据充数。记者在包百附近几家文印店暗访,一家文印店称这类停车收据是他们印制的,对方还称其实早在2010年就开始印这种收据,公章则是停车服务公司的章。
记者致电包头市价格监督举报热线12358,工作人员表示,包头市停车场收费都有统一的标准,提供的标准票都是税务部门统一发放的,有1元、2元、5元的发票,但是没有3元的发票。(记者 贾荣 实习生 林杨 张博洋 摄影 董博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