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进了门,就必须至少消费10元钱?”家住芜湖的李同学日前向记者反映,自己与同学在步行街的悠仙美地遭遇了令人费解的“最低消费”。
据大江晚报报道,小李讲述,自己在外地上学,暑假回家后与同学相约逛街,由于天气较热,一行六人就前往凯生酒店的悠仙美地准备休息片刻并喝点东西,结果入座后,该店服务员只是刚开始上了几杯开水,随后便不再搭理他们,李同学一行人觉得服务态度不好,不久便起身打算离开,却被店方拦下,要求她们交60元的“最低消费”。当时小李等人虽认为店家这种做法不合理,但还是交了钱。随后,其中一人表示,既然钱一定得交,那就点60元的东西。
17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家悠仙美地了解情况。进门时,记者并未在入口处看见任何提示最低消费的告示。落座后,记者注意到座位周边的桌上、点菜单上也没有看到有关最低消费的提示。最后,记者直接问是否在此有“最低消费的限制”,服务员表示“有,一个人十块。”
“那我们刚进来时你怎么没说有最低消费?”记者问道,一位相关负责人则称,这是西餐店都有的规定,消费者应该知道。随后,记者走访另几家西餐店,了解到同样有最低消费的要求。
餐饮店设置“最低消费”是否合理?记者就此咨询了工商部门相关科室的负责人,他解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因此,餐饮企业必须明示最低消费,消费者在知情的前提下,可以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这项服务。如果餐饮企业事前没有告知则是一种侵权行为,强行收取最低消费就属于霸王条款。同时,工商局提醒,遭遇此类事件时,消费者可以拨打工商热线12315投诉举报,工商局会予以查处。(记者俞红林 实习生徐亚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