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停在小区的停车场里被人划了,调取监控,物业说监控坏了,他们不负责赔偿。”8月16日,家住洛阳市涧西区金色家园小区的李爱花向记者反映。随后,记者了解到,从去年至今,该小区内已有多名业主停放在小区内的轿车被划伤,业主们认为“物业公司每月都收车位费,应该担责任”,但物业公司的人员称他们没有“义务”。
□东方今报见习记者弯继伟/文图
业主投诉:收了车位费车被划伤物业拒赔偿
8月16日下午,洛阳市涧西区金色家园小区门口,一辆白色轿车斜停着,轿车的一侧车身上的一条明显的划痕,几乎从车头延伸到车尾,车前后挡风玻璃上分别张贴着用红纸打印的“谴责书”,引得过往的居民不断驻足观看。
据车主李爱花介绍,8月13日晚上她像往常一样将车开进了停车场,谁料,8月14日中午,她的车就被划成“这样了”。
“今年4月刚买的车,一直停在小区停车场内,之前就听说小区内的车经常被划,一直提心吊胆的,结果还是被划了。”李爱花无奈地说,“车被划得很深,漆膜被破坏了,底漆也露出来了,维修大概需要千元。”
“我找到了小区内的物业,但物业认为没有责任,想调监控录像,物业人员又说,由于线路老化,小区内的摄像头坏了,我们小区也没有业主委员会,这事儿就没人管了。”李爱花气愤地说,在很无奈的情况下,她将车开到了小区门口,并制作了两份“谴责书”贴到了车上,呼吁车被划过的业主们一起维护自己的权益。
住在5号楼张先生说, 2012年初,他的车也被划了,当时还报了警,警察来调取监控时,小区的摄像头拍摄的画面却一片模糊,什么也看不清,警察也无从查起,也只能自认倒霉。
随后,又有多名住户向记者反映,自家车辆曾被不同程度划伤。
李爱花认为,自己的车是在监控设施出现问题的这段时间被划的,小区物业应赔偿损失,正是小区内监控设施缺失,助长了划车人的行为。
物业解释:
停车费用于停车位的日常维护
不负责赔偿
8月20日,洛阳市金色家园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的保安队长陈跃民告诉记者,今年7月底,李爱花停车的停车场的监控由于线路老化等原因出现了故障,发现后当即联系当初安装监控设施的人员进行维修,但由于种种原因,“维修人员一直没过来”,而李爱花的车是在监控出现故障期间被划的。
陈跃民说,8月19日下午,小区内集中停车位置的监控设施已维修完毕,“以后将加强保安巡逻的力度”。
负责小区物业管理的洛阳市金色家园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薛和平介绍,小区内原先只有一个地下停车场,可停放30辆车,但目前,小区内的私家车却有300多台,停车位处于饱和状态。为了方便业主,他们在小区内路边空地新增了100多个停车位,虽同步安装了监控设施,但车辆管理工作量很大,曾有多名业主向他们反映过车被划的情况。
“我们只负责为业主提供车位,收取的停车费都用于停车位的维修、清扫等日常维护,车辆被划伤、碰伤,我们可以帮忙调取监控录像,但不负责赔偿。”薛和平说,“下一步将动用大修基金,进一步提升小区内的监控设施,以避免业主车辆被划事件发生。”
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办事处江西社区副主任李松义说,对于李爱花的车被划的事情,会积极协调物业解决,此外,金色家园小区正在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出现这样的情况,业主委员会会进行调解,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律师说法:
物业须赔偿相应损失
8月21日下午,针对此事件,河南豫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瑞丽在接受东方今报记者采访时说, 物业公司向小区居民收取物业费,双方之间已形成了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应当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并对小区公共设施积极予以维护。洛阳市金色家园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未及时对小区监控设备进行维修,存有过错,最终导致损害车辆的侵害人不能确定,应当根据过错程度赔偿李爱花相应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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