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推进计划生育与发展经济,帮助农民勤劳致富奔小康,建设文明幸福家庭“三结合”进程,做到“少生、快富、文明、奔小康”,今年,达拉特旗展旦召苏木决定对农村计划生育“三户”实行奖励和优惠政策。
一是为计生“三户”提供致富信息等有关资料,并在农业开发生产中享受优惠;二是对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夫妻,在不满14周岁前每年发给480元的奖励费;三是农村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夫妻,一次性给发1500元的奖励费,对符合生育二孩而自愿放弃再生育的夫妻给发600元的奖励;四是农村牧区独生子女、双女家庭父母养老保险补贴制度是对年龄在45周岁至59周岁,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家庭父母进行养老保险补贴的一项惠民政策,补贴标准为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50%,即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每人每年补贴250元。(左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