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河北8月22日电(通讯员吴世强 董红英)为牟取暴利,河北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减少有效成份配比,以降低生产成本,生产不合格农药。2012年8月22日,河北省枣强县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仉某、李某、杜某、居某、窦某依法批准逮捕。
河北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仉某和生产主管李某为降低生产成本,非法获利,自2012年以来,指使该公司颗粒分厂负责人杜某以减少有效成份的配比为手段,生产不合格“5%特丁磷颗粒剂”、“辛硫磷颗粒剂”、“甲拌磷颗粒剂”等各种农药产品,杜某要求负责配比原料的技术工人居某具体实施生产伪劣农药的技术工作。至案发时,该公司颗粒分厂共生产各类不合格农药约计数百吨,总价值1636879.6元。在明知产品不合格的情况下,李某销往福建、湖北等地给类不合格农药价值390674.5元;窦某销往江苏、安徽等地不合格农药价值716508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