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 陈东升 通讯员 海薇
????近日,海宁法院受理了海宁市人民检察院诉海宁市於氏龙电雕制版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要求判令被告停止向雨水管道内排放未经处理的电镀废水,并拆除集水池内私设暗管,清除偷排废水对水环境的危害。
????据悉,这是海宁法院受理的首起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
????海宁检察院诉称,被告是专门从事机械配件加工的电镀企业。根据环保要求,被告应做到全部电镀清洗废水循环回用,不能外排。但2011年10月以来,该公司一直闲置污水处理设施,通过私设暗管等规避监管的方式将未经处理的电镀清洗废水经雨水管道直接排入该公司西侧河中。2012年7月4日,海宁市环保监测站对该公司北电镀车间外西南雨水管道处内的废水采样监测,发现总铬、六价铬、镍分别超标166倍、723倍和3.77倍。
????海宁市检察院认为,海宁市於龙电雕制版有限公司违法私设暗管,将未经处理的电镀清洗废水经雨水管道直接排入外河中,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严重污染了本地水环境,危害了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民事责任。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