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田玥)近日,国家环保部发布的《2012年上半年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显示,我省金昌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兰州位列33个空气质量超标城市。
上半年环保部共对113个环保重点城市近700个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开展空气质量例行监测,每小时监测一次。监测结果显示,在环保重点城市中,海口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79个城市达到二级标准;33个城市空气质量超标,其中乌鲁木齐空气质量级别为劣三级。我省兰州市和金昌市这两个环保重点城市,金昌市达到二级标准,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指标的平均浓度分别为0.059mg/m3、0.025mg/m3、0.098mg/m3,兰州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指标的平均浓度分别为0.045mg/m3、0.036mg/m3、0.143mg/m3,虽然三项指标同比均有所下降,但是空气质量仍然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