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时至5时长途客车禁止运行,对营运车实行24小时动态监管……即日至10月底,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我省将集中整治“两客一危”车辆,对没有建立中途休息点,不能实现驾驶员落地休息的长途、卧铺客运车辆将坚决予以停运。
9座以上客车零时至5时必须休息
即日起至10月底,我省将集中整治“两客一危”车辆。交通部门将强化长途客运、卧铺客运整治监管,同时联合公安、安监部门严格落实9座、800公里以上的长途客车卧铺客车,零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禁止7座以上客车22时至次日6时通行三级以下山区道路(在外省运行的陕西籍客车也要遵守)。
各市逐线逐车
落实中途休息点
为确保长途车司机休息,各市逐线、逐车落实辖区长途和卧铺客车中途休息点,并报厅运管局备案;客运站场要会同运输企业合理调整车辆运行班次及发班时间,杜绝车辆零时至5时在线运行。省交通部门负责人表示“对没有建立中途休息点,不能实现驾驶员落地休息的长途客运、卧铺客运车辆要坚决予以停运”。
24小时内
司机累计驾驶不得超8小时
杜绝驾驶员疲劳驾驶,省交通部门要求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600公里)的客车,至少配备两名驾驶员“换驾”;24小时内司机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白天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
司机超员超速
通报企业解聘 记入“黑名单”
我省将强化驾驶员培训、管理。交通部门将督促运输企业定期对驾驶员进行驾驶适应性体检,对身体状况不适宜驾驶工作的要及时调整离岗。对发现有酒驾、超员、超速等严重违规行为的驾驶员,交通部门将通报企业解除聘用,并记入“黑名单”库。
此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并实行运输全过程监控。
未安装卫星定位监控
旅游客车不得营运
“卧铺客车未安装具有视频功能和图像回传功能车载卫星定位装置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一律不得营运。旅游客车和其他班线客车未安装卫星定位监控装置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一律不得营运。”省交通部门负责人表示,对监控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信息及处理情况,运输企业要留存在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对不按规定使用、故意损坏卫星定位装置和未严格进行监控、提示和处罚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企业及人员责任。
即日起,省交通部门将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和企业监控平台的安装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运输企业要严格实行专人24小时监控,按照夜间运行车辆行驶速度限速不得超过日间限速80%的规定,逐线调整驾驶时间和速度等预警指标。
本组稿件由记者张黎娜 孙佳采写
编辑:谭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