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 吴江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9月1日起实施,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而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驾驶者要办理上牌照、考驾照、买保险等手续后才可以合法上路。
(《法制日报》9月3日)
平心而论,电动车在重量和速度上,其实已堪比摩托车。速度快、体量大的电动车与自行车共用一道,也的确对交通安全造成了一些隐患,由电动车所引发的交通事故,更是不在少数。从这个角度来看,既然电动车在重量及车速等属性上,已然与机动车相仿,将电动车划归机动车管理,某种程度上,也就并非全无道理。
不过,对于新国标实施后,相关配套管理规定的变化,记者也致电了一些地方的交通管理部门,并没有得到明确的回复,只是表示具体措施还在制定中。目前南京电动车想上机动车牌照还不可能。
这就不得不让人纳闷,9月1日已经开始实施新国标了,但电动车一族想办牌照还找不到地方,如此脱节的政策出台,反映了制定者只顾利益不顾民生便利的弊端。这过去的几天里,无机动车牌电动车究竟是违法还是合法呢?
再者,简单地把电动车纳入机动车来管理,究竟是能够解决问题,还是会引发更多不必要的麻烦,也就更需审慎以对。乍一看来,电动车纳入机动车,上牌照、考驾照、买保险之类的管理方式被用于电动车,当然也就顺理成章,但无论是牌照、驾照还是保险,其实都治标不治本,除了增加电动车使用者的成本之外,恐怕对于行车安全完全于事无补。不仅如此,划归机动车的电动车,当然没有理由再在非机动车道上行使,总得上机动车道才名正言顺。然而,电动车和汽车并驾齐驱、共占机动车道之后,恐怕要增加更多的公共交通安全风险和危机。
应该承认,电动车的确并不完美,不过,总是成为交通管理的众矢之的,屡遭各种禁令式管理,恐怕理由并不充分。尽管相比此前的一禁了之,此番更多在管理上做文章,要说也是一种进步。但是,电动车升级为机动车,名义上的升级,其实却只是增加了诸多的成本和使用者的麻烦。如此政令一出,恐怕不仅电动车生产厂家都难免要受到殃及,连电动车消费者的权利都要跟着灰飞烟灭。
事实上,电动车究竟该怎么管,需要制定怎样的规则,当然需要动些脑筋,但却不能凭空臆想。而按理来说,任何管理方式的推出,详细的调研,使用者的需求,以及上下游的关系如何理顺,显然都应该事先做足功课才是。即便是“电动车按机动车管理”一定程度上有其合理性,也并不能由相关管理部门拍个脑袋就说了算。涉及到亿万百姓的出行权利,不征询民意就匆匆出台,起码不够慎重。
一言以蔽之,对于电动车或许需要加强管理,但假如仅仅是做面子工程或者图谋从该产业诱人的利润中分一杯羹,显然显得有点急吼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