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周师傅夫妇在秦淮区康美里小区的一间门面房里经营着一家小吃店。昨天中午11点多,店里生意繁忙,两人正忙活着招呼客人。突然,“砰”一声怪响从他们头顶传来,大量污水从一根污水管里冲出,。因为污水管里的水流非常急,整个小吃店内顿时汪洋一片,气味熏人。尤其是摆放在台面上的瓶瓶罐罐、盆盆碗碗全都遭了秧,储存在里面的调味品、半成品食物被泡。
周师傅发现,原来是污水管接头处的堵头不知何故发生脱落,才造成这样的后果。他向小区物管处的负责人反映此事。很快,有工作人员赶来将漏水处堵住。“我的店搞成这样,怎么赔我啊?”听周师傅这么一说,物管处的负责人表示,这根污水管是楼上居民共同使用的,如果索赔,周师傅应该自己去找那些用户。小吃店楼上共有10户居民。对于物管处的说法,周师傅非常郁闷,认为物业在推脱责任,“我怎么可能挨家挨户索要赔偿呢?”
针对周师傅的遭遇,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高来阳律师认为,周师傅可以确定污水管的权属问题,如果确实归楼上业主所有,那么污水污染小吃店就对周师傅造成侵权,他可以以此为由进行索赔。
(陈先生线索费50元)
现代快报记者 付瑞利
实习生 万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