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雨花台警方刑拘了老张。事情和他在4年前的一个偶然发现有关。
位于雨花台区的某集团,有一个子公司,名叫“南京某美丽公司”。2008年初,老张还是这家公司的办公室主任。有一次,他发现常州一家单位欠他们15万元,到期后一直没有归还,公司也无人催债,于是他便打起了这笔钱的主意。
首先,他以自己的名义注册了一家公司,有意思的是,这家公司名叫“南京某丽美公司”。注册成功后,老张又伪造了一份介绍信,以“美丽”公司的名义宣布,该公司因为特殊原因,已经更名为“丽美”,委托他到常州某单位催债。
当时“美丽”公司发展迅速,管理混乱,老张做的事情并未引起注意。老张借口出差来到常州,那家单位看了他出示的工作证明和盖着公司公章的介绍信后,很快把15万元欠款打到他提供的银行账号上。
4年来,“美丽”公司和常州这家单位,一直都没察觉异常。今年4月初,雨花台派出所民警到辖区企业走访时,“美丽”公司负责人将财务发生的异常告诉了民警,警方立案侦查,这才发现老张有重大嫌疑。
老张已在2009年辞职,面对警方的询问,他矢口否认。但经过警方反复调查,在证据面前,老张最终承认了自己冒领15万元欠款的事实。通讯员 李志刚
现代快报记者 田雪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