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平时喊外号喊习惯了,觉得很正常,但在写欠条时可得当心了
拿着“古眼镜”的欠条,罗先生就是拿不回钱
欠条上的落款人是“古眼镜”,欠债金额2600元,债主罗先生拿着欠条向“古眼镜”的家人讨债,没想到,拿着欠条,却要不回欠债。为什么呢?
“古眼镜”是谁?
罗先生和牟女士是綦江区古南街道的居民。牟凤的丈夫古某,于2010年9月因病死亡。
罗先生称,2010年2月26日,牟女士的丈夫古某向自己借款2600元,并打了一张欠条,承诺每月还款300元。古某因病去世后,他曾去找牟协商归还此款,牟凤说等将老公后事处理完再还此款,但此后一直未果。
罗先生认为,此欠款是牟女士与古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当由牟女士归还。今年6月,罗先生向綦江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牟女士立即归还借款2600元。
牟女士辩称,罗出示的欠条中,欠款人写的是“古眼镜”。
“古眼镜是哪个嘛?姓古的人恁个多,戴眼镜的,镇上一大堆人,哪个规定的,就是我家男人嘛?”她坚持称,欠条上的人不是自己的丈夫。要求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有欠条也败诉
审理中,罗先生冤屈地喊,“左邻右舍都是这么喊他的,需要啥子证明嘛!”但是,他拿不出其他证据,来证明欠条中的“古眼镜”与牟凤的丈夫古某是同一人。
法院认为,罗先生没有证据证明欠条中的“古眼镜”即为牟女士丈夫古某,要求牟女士还欠款的诉讼请求不能支持,判其败诉。
写欠条有讲究
办案法官说,很多人认为,债务关系双方都是亲戚、朋友、同事等熟人,写个欠条,只是形式上,走个过场而已,往往在事后发生矛盾,产生各种不必要的麻烦,和理不清的关系。
法官提醒大家:借钱给他人或者他人欠款时,债权人一定要让对方把借条或欠条的内容写完整、清楚、工整,包括借贷时间、给付方式、金额大小写、还款期限和方式,特别是借款人或欠款人的姓名,要写其身份证上的姓名,每个字都不能有差错,不能写成别名、曾用名、外号(绰号)等。否则,容易引起纠纷。 重庆晨报记者 封璟 通讯员 杜云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