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3日发布《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2年修订)》要求,钢铁企业的生产规模须达到2010年普钢企业粗钢年产量100万吨及以上;特钢企业30万吨及以上,且合金钢比大于60%(不含合金钢比100%的高速钢、工模具钢等专业化企业)。此外,钢铁企业的高炉容积还必须达到400立方米以上,否则将被淘汰。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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