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裴晓兰)母亲去世后,上高中的女孩小刘称继父没有工作,要求亲生父亲增加抚养费。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已受理此案。
小刘诉称,赵先生是她生父,其父母离婚后,她一直随生母共同生活。她与生父曾就抚养费纠纷达成调解意向,在2009年8月生效的法院民事调解书中,生父同意每月给付抚养费300元。但是2010年11月,她的母亲去世,继父无正式工作,她上高中开销很大。因生父之前从未按时给付抚养费,她还要上学,无力再诉讼,故起诉要求生父按照每月800元的标准一次性付清从2012年1月至她满18周岁,即2013年9月的抚养费共计16800元。
赵先生辩称,他没有固定工作和收入,家庭情况比较困难,上有老下有小,他再婚后的孩子也在上学,父母体弱多病生活不能自理。小刘主张按照每月800元的标准一次性付清抚养费的要求,他认为不合理,并认为抚养费过高,他不能接受。
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