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开学了,不过淮南一私立学校数月前购置的12辆校车却不能接送学生上学。因为这些车辆至今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驾驶员也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昨天下午,记者在淮南文汇学校校园里,看到6辆黄色、带有校车标志的大客车停在操场上,从车辆的外观与车内设置看,车辆是新购置不久,与普通客车相比,这些车的左侧靠后位置都有一个应急门。
“我们学校共花了200多万元买了12辆校车,已使用一学期了。”在学校接待处,负责总务的张主任介绍,学校聘用的12位校车司机,过去全是开公交车的,每人驾龄都在10年以上,个个驾驶技术过关。不过在交警眼中,这些车辆并不符合校车使用的相关规定。
据了解,文汇学校是在今年初购置的校车,当时国务院还未出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上牌后,校车就开始正常使用了;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在4月10日公布实施后,该校未按规定要求取得校车使用资格,驾驶员也没有申请办理校车驾驶资格。目前,淮南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大通大队民警已经向该校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已经督促、协助文汇学校准备相关材料,向交警、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校车司机驾驶资格和校车使用许可。(张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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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校车司机要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最近连续3年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等;而学校使用校车,应当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和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