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主任记者 陈婵婵)22时以后禁止发车、禁止在未批准的站点上下客、乘客只能带手拎包,大包应放在行李舱,防止客货混装……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交通局了解到,在深刻吸取“8.26双层卧铺车事故”教训后,交通部门已向各客、货企业下发《关于加强卧铺客车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并在10月底前完成一次集中检查。
为杜绝夜间行车,沈阳市交通局要求各客运站22时后不得发出任何客运车辆。
此外,严禁卧铺客车内客货混装,除旅客随身携带的手提行李外,旅客其他物品要全部放置在客车行李舱内。
与此同时,紧急通知除针对企业外,还对驾驶员提出更严格要求,设立驾驶人“黑名单”信息库。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要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解除聘用。
此次检查还将重点检查司机是否疲劳驾驶。1000公里以上的线路要建立落实中途休息制度,凡没有建立中途休息点、不能实现驾驶员落地休息或接驳运输的线路,要坚决予以停运。禁止在高速公路和未经批准的站点上下客;禁止携危险品进站上车;禁止改变线路行驶,但遇暴雨、浓雾等影响安全视距的恶劣天气时,可以采取临时管理措施,暂停客运车辆运行。
此外,有车载视频播放设备的,发车前播放《旅客乘车安全须知》多媒体光盘,无车载视频播放设备的,印制发放宣传单,并由乘务员或驾驶员在发车前向乘客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