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广阔
8月31日,从石家庄到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报到的小黄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威海。这两天小黄的妈妈试吃了大学里的4家食堂。“还好饭菜种类很全,不怕女儿吃苦了。”(9月3日《齐鲁晚报》)
当年神农氏尝遍百草,为的是医治天下苍生,而这位母亲尝遍大学食堂的饭菜,为的却只是女儿饮食不受委屈。两者的境界有着天壤之别,虽然我们不能简单地以古人的标准来要求这位母亲,可仅仅为了让女儿吃上可口的饭菜,就尝遍四个大学食堂,其拳拳爱心的背后,是不是也是一种过度的溺爱呢?
之所以说“替女试吃”是一种过度的溺爱,是因为试吃的背后有着诸种可能。首先,如果这位母亲试吃的结果不满意,会怎么办?她可能会从老家赶来陪读,租房子帮女儿做饭;她也可能会多给女儿生活费,让她去学校外吃;甚至更大胆地假设,她可能会要求女儿退学,去上个符合自己生活习惯的学校。
不管是哪种结果,都很荒唐,也会让女儿对父母更加依赖。这对于孩子今后的自立不但毫无益处,而且危害多多。更进一步说,等女儿参加工作,当母亲的是不是也要去女儿工作的单位“试工”,看看工作强度;等女儿谈婚论嫁,做母亲的或者也要替女儿谈恋爱,试试对方的人品?别以为这是开玩笑,溺爱无边界,那些“爱”迷心窍的父母,完全能够做得出这种事来。
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最无私的爱,可一旦这种爱超过了限度,就会成为子女健康成长的阻力。就像这位“替女试吃”的母亲,她的行为很可能会造成女儿在适应能力方面的“低能”,进而在与同代人的竞争中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