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芮城法院创新理念服务企业发展
救活一个企业 稳定千家万户
本报讯(记者 高菊英)在全省转型跨越发展的蓬勃进程中,芮城法院紧紧围绕“救活一个企业,稳定千家万户”这一主题,更新执法理念,强化服务质量,创优发展环境,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服务企业转型跨越发展。
芮城法院要求干警办理涉企案件时,必须树立“欲其生而不欲其死”的执法理念,坚持把握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原则,依法营造企业生存发展的良好环境。为了彻底杜绝向企业“吃”、“拿”、“卡”、“要”等问题,院党组多次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中层干部会议,制定完善了四项制度,即凡涉及中小企业的案件受理,必须报院督查室登记备案;凡涉及中小企业的案件,分管院长和承办人员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和礼品;中小企业的案件受理后,审判执行庭室工作人员不得选案要案;凡涉及对中小企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案件,必须经由院长审查批准。“四项制度”的出台,不仅解除了中小企业的顾虑,还树立了法院的良好形象。
今年5月,我省著名企业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某公司发生借款担保合同纠纷,芮城法院院长李刚孝亲自带着该集团法律部人员赴运城向中院领导汇报该案的具体细节,中院领导批示后,他又随同承办案件的干警一起南下北上,远赴上海、重庆、太原、西安等地,最终为该公司追回一千万余元欠款。
芮城绿曼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是青岛绿曼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投资的一家兽药制造企业,该企业先后在芮城投资1000余万元,解决了100余个就业岗位。2011年,该企业在扩大经营规模时,与赵某发生民间借贷纠纷。权益人赵某向法院申请要求强制执行170余万元欠款,引起当地政府部门的重视。接案后,芮城法院领导多次接待双方当事人,反复做工作,李刚孝院长亲自拜访赵某,让赵某很是感动,他当即表示和解结案。
采访中,李刚孝院长告诉记者:“依法帮助企业追偿债务、减少损失,是法院服务企业的一个重点工作;依法帮助企业化解矛盾,又要兼顾企业长远发展,这是服务企业需要解决好的突出问题。为了一个权益人的利益,不惜企业破产倒闭,大量工人下岗失业,既不利于社会稳定,也不是执法的本意,妥善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大局利益的关系,是我们法院当前必须做好的一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