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实施官员“问责” 遏制毒品泛滥
中新社南宁9月4日电 (刘文杰王雪)自今年9月起,广西各市、县党政一把手和分管禁毒工作的官员,若其管辖区域有制贩毒活动猖獗、吸毒人员管控不力、毒品问题泛滥、民众反映强烈的情形,将被诫勉谈话,直至引咎辞职。
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4日披露,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刚刚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毒工作领导追究办法(试行)》。《追究办法》规定: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官员是禁毒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党委、政府分管禁毒工作的官员是直接责任人。各市禁毒工作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对第一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直接责任人引咎辞职;被国家禁毒办列为挂牌整治和通报的县(市、区)连续两年未完成整治目标任务的,对第一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直接责任人应引咎辞职。
据公安部今年“6.26”国际禁毒日公布的消息:“金三角”地区仍然是对中国危害最大的毒源地;云南、广西、新疆,仍是毒品犯罪最为严重的地区。广西因边境线漫长,小道丛生,交通便利,毒贩多选择广西走私毒品。
面对严峻的禁毒形势,广西近年来积极开展多警种协作,在数千公里的广西边海防线上构筑了一道“防毒墙”,把毒品堵在境外、查获在边境地区。
据警方统计,2012年1月至8月,仅广西公安边防部门已破获毒品案件95起,缴获各类毒品192公斤,抓获犯罪嫌疑人149名。其中,8月12日,广西公安边防总队在中越边境地区缴获海洛因162块,重达62.2千克,抓获嫌疑人6名,其中3名是外国人,该案创下广西公安边防总队有史以来个案缴毒量之最。
广西禁毒办负责人表示,《追究办法》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广西各级党委、政府对禁毒工作的重视和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全面推进毒品问题综合治理,遏制毒品蔓延的势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