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下月强推机动车黄绿标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崔艳红)9月13日,济南市宣布将于9月20日开始正式实施黄绿标制度,以缓解日益加剧的空气污染。而据了解,《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在去年10月1日就已经开始实行,目前青岛、淄博、烟台等地已经实行了黄绿标制度,其他城市也正在加紧筹备,今年10月1日起,山东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强制推行黄绿标制度。
去年5月底,《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通过,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治理纳入了法制轨道,而去年的10月1日起,该条例开始实行。根据“十一五”期间的统计,山东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全省机动车保有量年均增长5.57%,截至2010年底已经达到2037万辆。如此大的车辆保有量,除了带来巨大的交通压力,更造成了环境污染。
据了解,青岛是山东省实施黄绿标制度比较早的城市,2009年青岛就开始实施黄绿标制度,烟台市则从今年4月1日开始实行。目前,淄博、莱芜、枣庄、泰安等地也相继实施。而作为省会的济南,却一直迟迟没能推开,在经过了长时间的筹备之后,终于确定于9月20日起全面推行黄绿标制度。“虽然《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去年10月1日就开始实行,各地也展开了这项工作,但对于实施的时间并没有统一要求,今年10月1日我省将强制全省推行黄绿标制度。”省环保厅有关人士表示,根据《条例》,机动车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机动车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提供环保检验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处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