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陈小姐付了半年房租才住3天,一对老人上门赶她走
前不久,陈小姐找到一家中介公司租房,要求能合租,租金便宜一些。当天中介就帮她找到一处康怡花园的房子,顺利签下合同,付了半年租金。哪知道陈小姐才住满3天,房主就找上门来,要求她搬走。
才付房租,又来收钱?
陈小姐刚工作不久,9月7日,她来到汉中门大街一家中介公司,想要在这里找一间合租房。很快,中介公司就帮她联系好一处房源,这处房子位于汉中门大街康怡花园内,两室一厅,陈小姐租下一个单间,月租金只要800元。中介公司帮她联系好后,陈小姐就签了合同。
出租方是一名姓刘的女孩子,这人原本也是房客,她自称嫌房子离单位太远,上班不方便,便想把房子转租出去。按照约定,陈小姐房租半年一付,算上押金,一共交给了刘某5600元。与陈小姐合住的另一名房客9月8日也搬了进来,是一名姓付的小伙子。
合租的生活才开始,就出现了意想不到的事情。一对头发花白的老夫妇上门了,他们自称是房东,要求陈小姐和付先生交房租。陈小姐很诧异,“房租不是刚付了半年的吗?怎么又要给了?”
都被骗了,二房东玩消失
双方沟通了好半天,才弄清楚,原来都被骗了。
二房东刘某与房东签的合同是房租季付,算上押金,需要给房东8800元。但刘某耍了个心眼,她在签好合同后,以“手头紧”为由,只给了2000元押金,还剩下6800元没给。刘某和房东说好,在9月10日发了工资后,就会把余款结清,房东心一软,也就答应了。哪知房东到了9月10日上门收钱的时候,却发现刘某不在,住进来两个陌生人。
双方此时想要联系刘某,可刘某已经关机,不知所终。房东拿出与刘某签的租房合同,上面写明不许转租。房东以此为由,要收回房子,陈小姐和付先生则不愿搬走。报警后,经过警方调解,最终结果是,两名受骗的房客再给房东1000元钱,房东宽限一点时间,让他们9月21日之前搬走。
此时,两名房客都后悔不已,他们都没有细看刘某提供的合同,只是相信刘某单方面的说辞。陈小姐找到中介公司,要求中介给个说法。中介的工作人员也傻了眼,他们也是通过网上的租房信息找到刘某,虽看到刘某与房东的协议上写了“不得转租”,但因为实际操作中二房东私下转租的情况很多,所以没有在乎这件事。
租房一定要核实信息
如今,陈小姐和付先生都暂时还住在康怡花园的房子里,都急着找下一个落脚处。他们通过网上搜索信息,竟然发现刘某已用类似的手法在凤凰西街骗了其他人。几名受害者联系后,都迫切想知道,如何才能挽回损失。
记者咨询了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严国亚,他认为,房主与刘某的合同中,提到“不得转租”,刘某的做法属于违约,房主有权解除合同。而陈小姐和付先生未尽到核实义务,只能离开。他们两人与刘某的合同也属于无效合同,可以要求刘某返还租金。陈小姐是通过中介转租,可追究中介公司的连带责任,要求中介还钱,再由中介向刘某追偿。如果刘某避而不见,受害人可选择报案。
严律师提醒大家,租房时一定要核实清楚情况,要求房主提供房产证,以证明对房屋的所有权。如果是从二房东手中租房,最好与房东当面核实,是否可以转租,以免上当受骗。
目前,陈小姐已经报警,警方已介入调查。
现代快报记者 是钟寅
实习生 刘彧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