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湖北日报讯 李璇,女,于2001年1月与单位办理职工自主在外就业协议(即职工不向单位缴纳任何管理费,单位不发给职工工资福利,以下简称“两不找”手续)早已到期,至今未回单位上班,也未履行任何手续。
欧阳蒙,男,于1987年起自行离开单位,至今未回单位,也未履行任何手续。
陈景养,男,于1997年起自行离开单位出国留学,至今未回单位,也未履行任何手续。
李川,男,于1993年1月办理停薪留职(即单位停发职工薪资待遇,保留其编制)手续赴美国留学,至今未回单位,也未履行任何手续。
艾竹云,女,于2003年与单位办理“两不找”手续早已到期,至今未回单位上班,也未履行任何手续。
周晓红,女,于2000年4月与单位办理“两不找”手续早已到期,至今未回单位上班,也未履行任何手续。
胡特,孙波,候少峰,三位男性均于2002年起自行离开单位,至今未回单位,也未履行任何手续。
甘勇军,男,于2000年起自行离开单位,至今未回单位,也未履行任何手续。
李波,男,于2006年起自行离开单位,至今未回单位,也未履行任何手续。
你们的这些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单位规章制度和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现单位决定与你们解除劳动关系,因无法联系你们,特通过登报公告方式送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请于见报之日起至10月31日前回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逾期视同自动离职,所里不再保留其劳动人事关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二研究所
201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