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施工电梯坠落致19人亡击中监管软肋
关注理由
武汉一工地电梯坠落,19人遇难。事后调查发现电梯超期服役三个月。近年来,电梯事故频频发生。尤其是去年,电梯事故的接连发生,曾引发上至国家质检总局下至所有地方政府的关注。当时各种形式的电梯安全专项大检查,曾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时隔一年,又发生如此重大的伤亡事故,值得人们深思。
□视点关注 本报记者胡新桥 本报见习记者刘志月
9月14日起,在湖北省武汉市各大工地实习的武汉理工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学生陆续回到学校。
这一反常现象,不是学校强制,而是受9月13日发生在武汉一工地施工升降机坠落致19人死亡事故的影响。事故发生后,湖北省及武汉市有关领导作出决定:武汉全市在建工地立即停工,进行拉网式安全检查,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命令一出,号称拥有5000多个工地、曾被网友戏称为“大工地”的武汉市归于平静。一片片尚未建成的工地上,高耸的塔吊停止了运转,只有稀稀散散的农民工百无聊赖地逛荡着。
面对轰然逝去的19个灵魂和他们心情悲怆的亲属,也许追问为何会发生如此重大伤亡事故、如何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才是最好的告慰。
施工电梯超期服役近3个月
百余米高空,载人电梯自由落体。
这经常出现在美国电影中的惊险一幕,9月13日下午1点30分左右,在武汉市“东湖景园”还建楼建筑工地内真实发生。
事故发生工地,位于武汉市东湖风景区。事后,武汉市有关部门通报称,事发具体位置是“东湖景园”还建楼C区7-1号楼,事发时,一台施工升降机在升至100米处时发生坠落,造成梯笼内的作业人员随笼高坠。截至13日下午16时55分,已发现19人死亡。
施工电梯自由落体坠地,导致网笼严重变形。根据现场情况,赶到现场的消防官兵立即使用液压剪、扩张器、无齿锯等破拆器材展开营救。被困的19名工人全部被救出,但均已不幸遇难。
出事的电梯已当场散架,残骸上有一块“武汉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牌”,上面登记了备案编号和登记编号,并注明有效期限是“2011年8月23日至2012年6月23日”,落款是“武汉市建设委员会”,登记日期是“2011年6月23日”。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东湖景园C区7-1号”项目的总承包单位是湖北祥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1992年成立,具备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此外,湖北祥和建设集团的多项工程获黄鹤杯奖,40多项工程获优质工程奖和安全文明样板工程奖。在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法制日报》记者还发现,湖北祥和建设集团曾多次获得省市两级表彰。
施工高空坠落事故频发
如今,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的事故快报栏,湖北省目前占据前两名。而在前六名中,湖北占三席,而且事故全部发生在武汉市行政区内。
高空坠落,“东湖景园”并不是个案,也并非毫无先兆。
8月29日17时,位于武汉汉口的福星惠誉·福星城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施工塔吊倒塌致3人死亡,1人重伤。
2011年5月,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公布了《“十一五”期间湖北省建筑施工安全形势分析报告》。报告显示,“十一五”期间(2006-2010年),湖北省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147起,死亡181人,其中较大事故5起,死亡17人。按照排列法分析,高处坠落、施工坍塌、起重机械伤害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达82.9%,超过事故总死亡人数的70%,被判定为事故主要类型。
“特别是,我省5起较大事故中两起为起重机械事故、两起为施工坍塌,更说明控制这类事故的重要性。”分析报告指出,造成高处坠落事故主要原因在于防护设施不到位,起重机械伤害事故主要原因在于个人违章作业和未执行施工方案;在施工现场的防护、作业人员的遵章守纪以及施工方案编制实施等方面尚存不少漏洞。
今年2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也向社会公众通报了《2011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其中高空坠落事故所占比重最大。
“2011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589起、死亡738人。按照类型划分,高处坠落事故314起,占总数的53.3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通报中称。
悲剧或源于缺失强制性验收
“对于施工升降机这类工地临时设施,目前没有规定相应的国家强制验收标准,这不像工程质量由建管站等部门进行强制验收之后才能投入使用。”武汉理工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副教授李顺国认为,这是导致高空坠落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我国也将施工用升降机纳入特种设备管理序列,但在技术标准和检验合格等方面又弱于客用电梯。
目前,施工升降机的技术标准,执行的是2007年2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联合发布的《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2007),规程中设单章对施工升降机的安全装置作出规定。
“按照技术标准,出现紧急情况时,是有自动停车等保护装置的。我现在关注的核心是,在这次事故中,这些保护装置为什么没有起到应有作用。”武汉工程大学土木工程系教授卢海林说。
“应该说,如果企业严格执行了建设部的有关规范标准,这样的事件(高空坠落致人死亡)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李顺国也认为,目前,全国各地到处都在搞建设,使得建筑监管人手显得不足,施工升降机这类临时设施的安全性完全靠企业自我管理,出现了无人监管的风险。
对于电梯超期服役近3个月,李顺国认为,这一方面反映了企业存在侥幸心理,不愿花钱请有关部门来进行检测;另一方面,也说明有关政府部门对施工升降机监管的乏力。
武汉市采取所有在建工地停工检查的举措,让李顺国拍手称快。但他同时也表达了自己的担忧:“如果不建立起施工升降机安装之后要强制验收的机制,过一阵子,施工升降机可能又会回归无人监管的局面。”
本报武汉9月1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