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发出办案不规范预警两万余次
本报记者李恩树
某区检察院在其办理的杨某行贿案中,在未上报上级检察院审批的情况下,直接制作了不起诉决定书。而这一违规情形在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的案件管理系统中被自动预警。案管人员启动督察程序,及时纠偏纠错。
这一系统就是深圳市检察院研发的案件管理系统。
深圳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处处长文雪莲介绍,早在6年前,深圳市检察院就开始探索案件管理改革,成为全国最早开始探索的市级院之一。
在改革之前,检察机关采取依据行政层级纵向管理为主的传统案件管理模式,存在诸多弊端。由于管理缺乏透明度,对过程缺乏控制,案件久拖不决、超期羁押、赃证物流失、程序不规范、法律文书不完备等问题时有发生,影响检察公信力。针对这些问题,深圳市两级检察院相继在内部设立具有正式编制的案件管理部门,借助信息化手段和现代管理理念,对业务管理权限进行集约规范化行使。
目前,深圳两级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共有工作人员103人,分别承担收案管理、送案管理、赃证款物管理、综合查询管理等9项岗位职责。
“案件管理部门是全院案件的统一出入口。”文雪莲说,对受理案件的基础信息进行标准化录入,改变了以前业务部门多头收案、标准不一的情形。
记者在深圳市检察院赃证物管理室看到,入库的每一件赃证物都有独立的身份编号及照片,其有关信息也被录入案件管理系统。
“利用条形码实现实物随案出入库,彻底解决了赃证款物管理混乱的老大难问题。”文雪莲说。
为防止出现“人情案”、“关系案”,案件管理部门还利用计算机对案件自动分案。
依托案件管理系统,深圳市检察院开发了专门的案件办理情况查询系统,在检务大厅设立了专门的查询窗口。
正在查询窗口进行查询的律师马学平对记者说:“原来办理案件时,有些案件开庭了,我们并不知道。现在实行案件流程全公开,方便多了!”
通过推行案件管理改革,“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逐步强化,利用网络规范办案、接受监督已成为全体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一位办案人员评价说:“案管系统的流程指引清晰,文书制作便捷,以前是要我用,现在是我要用。”
据悉,案管系统在深圳两级检察院运行以来,已承载运行了18.3万起案件,对办案中的不规范问题,系统发出预警提示两万余次。
“案件管理改革实现了所有案件的统一受理、统一分流、全程监控以及质量考评,牢牢把住了案件的进出关和质量关,杜绝了以案谋私等隐患。”深圳市检察院检察长白新潮说。
本报深圳9月1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