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公积金贷款发放不得超7天
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新疆住建厅、监察厅、财政厅等7个单位近日下发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今后,新疆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条件且按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办完贷款手续并发放贷款。
通知要求,今后,各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各项业务均将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并按承诺时限办结业务。为了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通知中明确规定: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经足额提供资产抵押满足担保要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再向职工提出住房置业担保或其他方面的担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