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央财政补助自然灾害毁损公路
本报北京9月14日讯 记者周芬棉 财政部今日发布《中央公路水毁抢修保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因台风、暴雨、暴风雪、洪水、冰雹、内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公路毁损的抢修保通给予补助。
补助的范围包括:国省干线等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水毁造成毁损发生的应急抢修保通支出;国务院确定的其他与公路水毁抢修保通有关的支出。但是,对公路水毁抢修保通以外的新建、改建支出,以及在建公路因水毁而发生的抢修保通支出,中央水毁抢修资金不予补助。对收费公路因水毁而发生的抢修保通支出,也不予补助。补助的标准为:灾情严重的省份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灾情较重的省份补助金额不超过800万元;灾情一般的省份补助金额不超过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