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判处缓刑有根据 暗箱操作不可能
深圳商报记者 包力
庭审结束后,本报记者对本案的主审法官进行了专访。法官对案件的4个焦点问题一一作出了解析。
1.判3缓3是否量刑畸轻?
问:检方抗诉认为,一审判决量刑畸轻,建议法院对文裕章在10年有期徒刑以上量刑,即使存在小孩的抚养问题,可以在10年的量刑上退一个档次,但不适用缓刑。而终审判决最终还是维持了判3缓3这个原判,请问为什么量刑会降了好几个档次呢?
答:根据法律规定,故意杀人罪有两档,一个是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较轻的,是3年到10年有期徒刑。给文裕章判缓刑,有好几点原因。
首先,文裕章是认为妻子没办法救活的情况下,一时冲动,才作出拔管行为的,其本身的主观恶性比较小,属于情节较轻的,其量刑范围是在3年到10年以内,所以判处3年有期徒刑是在法定的量刑范围之内。一审法院又根据判处缓刑的法律规定,文裕章符合“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不至于再危害社会”、“不至于对其居住的社区有重大不良影响”这4大条件,所以一审给文裕章判处缓刑,我们二审也依法认为应当维持原判。
2.小三问题是否影响判决?
问:关于小三的情节,胡菁家属一方觉得文裕章是因为有小三而故意杀妻的,法庭对此是如何判断的呢?
答:从法律层面,我们所关注的是其行为与后果的一种联系。文裕章的拔管行为,直接造成了胡菁死亡的后果,这是一种犯罪,我们也给予了他惩处。至于他有没有其他异性,这是一个个人隐私的问题,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我们也不能说他们是哪一种关系。
3.是否有暗箱操作?
问:胡菁的母亲庭后大呼女儿死得惨,认为是文家买通了法庭,您能否对此做个澄清?
答:这个是完全不可能的,我们作为法官,是中立的,不可能跟双方当事人有私下的接触,是完全不存在的。
4.是否会对社会有负面影响?
问:该案引起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这次判决是否会对社会造成一种负面影响,就是以后一些不法分子面对亲属可能要重病长期卧床无法自理时,会学习文裕章,采取一种极端的行为来结束亲人生命呢?
答:我们认为是不存在这一方面负面影响的。因为对于文裕章的行为,我们从法律角度来说,已经作为犯罪,作出了惩处,表明了我们法律上是不允许这种行为的,是必须要接受法律惩处的,是要付出代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