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太原工商大力助推民营经济转型跨越
从放宽行业限制等14个方面入手
本报太原9月15日讯 (记者 郝薇)为大力助推非公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太原市工商局近日出台 《关于大力推进民营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意见》。该《意见》将进一步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为省城民营企业充分改善投资创业环境,优化服务发展方式。
《意见》从放宽行业限制、名称登记条件、出资和场所登记、经营范围、下放登记权限等14个方面,进一步降低和放宽民营企业准入门槛和权限,推进民营企业商标战略,帮助民营企业提高信用管理和护企维权。
在新兴行业准入方面,《意见》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在原来工作的基础上做了大幅调整。在放宽行业限制方面明确规定,凡投资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以及银行、保险、证券、物流、法律、会计等现代服务业的,依法予以登记;投资新能源、软件、服务外包、新材料、新医药、合同能源管理、清洁循环、智能电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加强行政指导工作,予以直接登记。
在放宽出资和场所登记方面,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作价出资,积极引导各类民间资本利用股权出资方式进入新兴行业。在放宽经营范围方面,新兴行业企业申请的具体经营项目是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未包含的项目,可根据企业申请,灵活核定体现其行业和经营特点的经营范围;允许在经营范围中使用符合国际惯例、行业标准的用语来体现其行业和服务特点。
同时,《意见》还将动产抵押登记权限下放到各县(市、区)工商局,实行属地管理。在推进商标战略,申报著名商标方面,把包括古交、娄烦县在内的全市民营企业申报工作作为重点,力求在全市各县(市、区)都有山西省著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