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将轻微罪犯放回社区安全吗?
大洋新闻 时间: 2012-09-16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何小敏
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陈春安 王广兵 林春媚) 将轻微罪犯放回社区,是否会影响到普通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记者近日从广州市司法局获悉,自2006年启动社区矫正以来,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5600多人,现在册3200多人,重新犯罪率1%。,远低于全国2%。的平均水平。
【案例】
假释人员制止暴行牺牲
广州市番禺区社区矫正人员杨某于2003年2月假释后,苦于找不到工作,情绪一度极为低落。石碁司法所将其列为重点矫正对象,定期与其谈心,鼓励其自食其力。2005年,杨某被石碁南浦村吸收为治安员,自此他的思想发生根本性转变,工作十分努力。
2010年11月亚运会期间,南浦村外来人员吴某在与妻子激烈争执中丧失理智,顺手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发疯似地追逐妻子及在场的一名男子。当时正在附近执行亚运会安保巡逻任务的杨某奋不顾身上前制止暴力,不幸被吴某刺中腹部英勇牺牲。
浪子回头助学80多名儿童
广州市花都区社区矫正人员阿康2010年元旦到司法所报到时,对前途充满迷茫。为使他尽快走出刑罚的阴霾,司法所工作人员循循善诱,向他讲解相关法律和制度,阿康豁然开朗,决心认真悔改,行善积德,回报社会。
当阿康得知广西融水县洞头乡甲烈村适龄儿童面临失学窘境后,毅然决定每年不定期到当地小学捐资助学。两年来,他已累计捐赠衣物、文具、课本等实物价值2万多元,使得当地80多名贫困学生能安坐在教室上课。
名词解释
社区矫正,是将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四类服刑人员放到社会上监督管理,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实现其重新回归社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