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规管转基因产品有“办法”啦
晶报讯(记者 陈晓航 实习生 黄骋) 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上了解到,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已制定《深圳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印发施行,此举旨在加强我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安全,保护生态环境。
该《办法》所称农业转基因生物,是指利用基因生物工程技术改变其基因组构成,用于农业生产或者农产品加工的动植物、微生物及其产品,主要包括:转基因动植物(含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微生物;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产品;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含有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或者其产品成分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肥料和添加剂等产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是指防范农业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构成的危险或者潜在危险。
根据该《办法》,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将负责本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深圳市农作物种子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站负责监督检查的组织与实施,除监督检查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与试验的单位,是否具备安全设施措施、个人是否依法取得相应许可证、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具备资质外,还可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就有关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问题作出说明;紧急情况下,对非法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或者进口、出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实施封存或者扣押。
此外,《办法》规定,举报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行为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