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民警村官”争到34户新房
如今,住在离水泥厂1公里外的新房子里,51岁的伍德才心里变得宽慰起来。
2010年,一家水泥厂在东宝区子陵镇建成投产。生产过程中,水泥厂产生的粉尘,影响了附近建泉村一组34户村民的正常生活。伍德才家是其中之一。
“他们种的菜,上面常常有一层灰,用水根本就洗不干净,要用醋洗才行;粉尘腐蚀性强,对人体的危害也很大。这切身感受到的诸多不便,引起了建泉村一组村民的不满。”曾参与处理此事的东宝公安分局子陵派出所所长郑元华告诉记者。
生活用水受污染,农作物产量和质量下降,村民多次到水泥厂讨说法,要求补偿,但厂方迟迟不给予正面回应。问题得不到解决,多名村民开始围堵水泥厂大门,影响了工厂正常生产。这一群体性维权行动,往往引发大量矛盾,也成为令子陵派出所头疼的一大治安问题。
作为“民警村官”,民警蒋祖华带着法律书籍走村串户,向村民讲解采取堵路堵门是非法手段,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会受到法律处罚,只有拿出确凿的证据依法维权,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
在蒋祖华的指点之下,村民们很快行动起来:拍照、摄像,将水泥厂污染环境、影响村民生活的场景固定取证,并制成光碟向环保部门依法诉求。
经过努力,各方最终确定:由厂方出资安排34户村民统一搬迁,并给予受污染严重的村民一定的经济补偿。
今年上半年,村民们陆续搬进了新建的小区住宅。这一厂群矛盾也得以有效化解。
“民警村官,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民警在群众中的形象,村官的身份让民警更易取得群众信任,在处理类似群体性、维稳性事件时,能够依法得以彻底解决。”荆门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周仙涛说。